《万历十五年》札记
最近读完了《万历十五年》,从神宗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海瑞、戚继光和李贽的经历故事中反映明末乃至中国古代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弊病与脱节。
一言以蔽之:中国封建王朝以道德代替法律。明朝的特征在于依靠意识形态作为统治手段,意识形态充斥了帝国的各个方面,无论从强度还是广度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
文官——社会真正的统治阶层。他们从蒙学开始经过科举一路过关斩将,所学所思所认同所信仰的都是孔孟之道,要行“仁”,行“忠恕”,要彻底消除自私而利他来达到圣人的境界。然而,真正的圣人在这一意义下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利己与自我的概念根植于人心当中,只有明显与否的差别而不能完全拔除。若是远遁山林倒易使自己清心寡欲,但偏偏儒家又要求在俗世之中以求仁,而能够面对种种诱惑而仍能消除自私者,实属罕见。何况人在世上总要温饱以求活,这就必然产生矛盾。
文官们通通戴上了“仁义”的面具,真正力图画出这个完美的圆的人如海瑞者毕竟是少数,故不免被认为不“和光同尘”;大多数者则是私欲大过仁义,阴大于阳,但仍要戴好面具来掩饰,也无怪乎李贽要痛斥文官虚伪了。
私认为,孔孟之道重在伦理道德,适用于个人修养,对精神境界的提高大有裨益,但用到治国理政上则是驴唇不对马嘴,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用今天的视角看,相当于让学哲学的人去搞政治、搞经济、搞军事。从中也深刻反映出中国哲学“一元论”的视角,即万法相通,治国理政和伦理道德是同质的。
从另一角度看,古代政治制度号称是“儒表法里”,但今时所认为的法制观念从未真正根植于政治的核心,伦理道德高于法律条文,故无论是迷信鬼神之说以及自然科学在中国没有土壤与这些都是分不开的。
人人皆可为尧舜,但毕竟人人皆不是尧舜,甚至不是人人都想当尧舜。用理学的话来讲,应当把伦理道德的“理”和政治、经济、军事的“理”做出区分。把仁义道德之理作为万事万物之理,作为道家讲的“道”,或是佛学讲的“空”,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极其天真的。如果真正能做到“儒表法里”,使儒家的意识形态成为社会规范和普遍价值观,用法家来治国,就算是两千多年前韩非“势、术、法”那一套,也不致使社会制度如此疲敝,使统治阶层和下层农民阶级如此脱节,是真正贯彻孔孟之道的人心中如此煎熬。
从现在的眼光看历史,也从历史的眼光看现在。当今社会,法制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在资本经济的冲击下也有了走入另一极端的趋势。人人讲法,事事讲法,法不禁止皆可为,伦理道德对于人行为上的约束越来越小。知识分子可以不必像古代那样戴上仁义道德的面具,而可以直言自己的私欲并引以为真理。“人活着就是为了赚钱”似乎不再是难以启齿的话。以至于民法典越来越繁重,赡养父母、遗产分配、见死不救等等都要详陈于法律条文之上来对人进行约束。这种情境就不难推出现在社会上被认为的戾气重、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等种种现象了。
古人为平衡隐藏的欲望动机和宣扬的道德高调而心力憔悴,力求阴与阳的调和。美国文化中“开明的利己主义”则更进了一步,至少敢于把“阴”的一面放到台面上讲了,并且有力图“开明”的想法。现代社会似乎有朴素的利己主义思潮涌动。既然历史已经无奈地证明了彻底消除私欲难以做到,那若是放低一下标准,能做到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上的八个字也算是新时代之“仁”了。
记于2023年10月10日。